云林县西螺镇一名58岁独居男子车祸身亡,兄姊欲收尸火化却被告知假结婚的大陆配偶才有资格领取大体。云林地检署22日以最速件认定死者死亡无疑义,同意旁系亲属处理后事。主任检察官朱启仁表示,死者虽曾自首,因未前往户政事务所涂销以至其假配偶仍有法定地位,虽李男已亡故,户政机关仍可依相关文件涂销其生前婚姻。

云林县议员李明哲接获陈情案件,22日于县议会提出质询,要求县府协助处理后事,并预防假结婚的配偶领取其身故保险金。

云林地检署主任主任检察官朱启仁22日下午接获云林县警局刑大队长杨承璋报告后,即以最速件处理。

朱启仁表示,警方试图寻找李男假结婚的大陆配偶未果,推估不太可能来台处理后事,22日下午即发出死亡相验证明书给家属。

朱启仁说,死者李男2005年向移民署自首假结婚,不过云林地检署2017年才收到移送书,因时效消灭,检察官予以不起诉处分,这也是他首次遇到这种案件。

朱启仁表示,家属领取大体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李男无子女,根据法令配偶就是第一顺位,承办本案的检察官也是希望厘清事实才未发回给其胞兄胞姊。

朱启仁说,李姓死者生前未涂销户政配偶资料,以至假结婚的配偶具法定地位,户政机关仍可依据法律文件,本于权责涂销李男的假配偶。

珠表示,若在涂销之前,大陆假配偶来台要求领取李男的身故保险金,家属可循民事法律途径管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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