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与女子小萱(均化名)婚后育有1名孩子,阿国全身心投入工作及照顾家庭,积极扮演好父亲及好丈夫,也基于互信基础,让小萱保有个人交友空间,从未积极过问或多加干涉。不料,阿国的付出却换得赤裸裸的背叛,因为阿国发现,小萱与男子阿华(化名)外遇,愤而提告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150万元。
法院审理,阿国指控,他发现小萱行为举止与平时有异,经常无故外出未告知行踪,且外出期间无法取得联繫,他担心小萱是否遭遇困难或有其他棘手问题,基于配偶身分关心,在双方深谈时,小萱主动坦承有外遇出轨,并与阿华在汽车旅馆多次发生性行为。
阿国指出,他原本以为的幸福家庭转瞬破灭,在无法接受事实,并且大受打击之下,就在婚后4年与小萱协议离婚,并约定未成年子女由他单独行使亲权,他也就立即搬离双方共同的居住处所。
而小萱在外遇情事东窗事发时有写下自白书,小萱坦承是透过脸书与阿华联繫,双方交往3个多月的期间,至少相约到汽车旅馆发生至少6次性行为,无论是口交或性交皆有,阿国大多为未使用保险套。
小萱与阿华辩称,性与爱应分离,性行为与婚姻关系应脱鉤。法官认,小萱与阿华此等言论并非社会通念,例如,电视上的明星纵然未结婚,单纯劈腿而已,都会受到舆论谴责、观眾抵制。因此仅仅交往关系在社会通念下都有忠诚义务,更遑论婚姻关系中,忠诚确为婚姻中必要之一环。
小萱与阿还还主张,外国结婚后都还可以有各自有男女朋友。法官认,先不说外国是不是真的如他们说得那样,但很抱歉这里就不是外国,我们生活在这么自由的地方,当初也没有谁是受胁迫失去自由意志才结婚的,不想负忠诚义务就不要乱结婚,既然自愿结婚就要对婚姻关系负起责任。
法官审酌,小萱与阿华确实有发生性行为,超出一般普通朋友间之情谊,明显逾越社会一般男女社交之分际,破坏阿国婚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并且情节重大。日前依法宣判,阿国得起求连带赔偿,以3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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