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岁澳洲籍女子戴比去(2023)年12月10日涉嫌从马来西亚携带海洛因3890克、古柯碱384克来台,澳洲其亲友在网路发起请愿,称她是5个孩子的母亲,也是无辜的。不过戴比最后认罪,桃园地方法院依共同犯运输第一级毒品罪,处有期徒刑16年,可上诉。
戴比来台时,被海关发现携带毒品通报警方,她称不知道行李箱有毒品,桃园地检署依毒品罪嫌起诉。其澳洲亲友请愿,称戴比被囚禁在台湾,认识戴比的人都知道,她有纯洁、善良的心,还是5个孩子的母亲,希望大家签署请愿书。
不过戴比坦承犯案,桃院审酌戴比审理时坦认犯行,且毒品于机场即遭查获,未流入市面,若依法定刑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实有情轻法重之情形,依法减刑。法院考量戴比将数量甚鉅之第一级毒品运输来台,若非第一时间即遭查获,恐对国内外社会秩序及我国人民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法官考量戴比犯后终能坦承,且衡酌其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等一切情状,及各当事人之量刑意见,量处有期徒刑16年,并谕知戴比应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驱逐出境,可上诉。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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