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律师执照的前补教老师张简裕轩(原名张简復中),自称为法律系博士班学生,还在某律师事务所服务,成功录取某太阳能大厂法务人员,后来因请假频繁,才被识破是冒牌律师,被依诈欺罪判刑6月,併科罚金22万元,他不服上诉,却于上诉期间死亡,法院最终公诉不受理。
判决指出,补教名师张简裕轩于2021年10月间,在人力银行网站中填写「工作中,目前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务主任」,另在其自传栏中记载「目前任职于某法律事务所担任所长特助一职」,并将履歷寄送到高雄某太阳能大厂应徵法务人员,为了面试成功,还偽造事务所在职证明书及辅大法律系博士班学生证影本等证明,该公司看到相关学经歷后,决定聘用他,于同年11月正式上班。
但短短3个月上班期间,他却多次请公伤假而无法如期完成工作,到5月时口头请辞,公司察觉有异,并搜寻网路资料,才发现他过去因向他人偽称是某事务所律师而涉犯诈欺、违反律师法等案件并经法院判决确定,且也遭辅仁大学法律系博士班开除学籍,搜集资料提告诈欺,被依诈欺罪嫌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后,法官考量他坦承犯行,今年6月依诈欺罪判刑6月,併科罚金22万元,他不服上诉,但上诉审审理期间,他已于今年10月8日离世,高雄地院合议庭审理后,因已死亡最后谕知公诉不受理。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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