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男子阿德(化名)因为妻子小美(化名)与男同事小伟(化名)互动暧昧,小伟甚至称小美为「老婆」,表示要「天天趴着你身上」、「我好爱妳」等语,阿德因此承受莫大痛苦,请求小伟赔偿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审理后认定小伟须赔偿10万元。可上诉。
阿德表示,自己与小美于2016年结婚,但在2024年4月发现小伟与小美为同事,2人发展出超越友谊的恋爱关系。两人多次约会小伟并在讯息中称呼小美「老婆」,小伟更曾表露要「天天趴着妳身上」、「我好爱妳」等亲密言语,及阿德「很计较」、要求小美「不要给他碰」、「也不要让他突然碰你」等语。
更令阿德愤怒的是,2024年5月3日,小伟与小美在公司羽球社团活动结束后单独约会,阿德随即发现并情绪激动,认为这不仅是对其婚姻的背叛,更对其人格权造成伤害。阿德遂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小伟赔偿精神慰抚金55万。
然而,小伟在法庭上提出抗辩,声称阿德于2024年4月曾透过小美表示,「小伟自公司离职后,阿德就不再追究小伟侵害配偶权的责任」,且双方已达成和解协议。
然而法院认为,小伟在后续行为中未能遵守约定,反而继续与小美保持私下关系,致使案件未能达成和解,最终法院裁定阿德胜诉,并要求小伟支付赔偿金。
法院进一步指出,小伟无视阿德与小美之婚姻关系,而与小美多次约会、拥抱、亲吻及寄送亲昵讯息,又不知警惕,未与小美仅维持工作往来,仍于工作外之公司社团活动与小美有所接触,致发生系争羽球馆事件,阿德就此在客观上当然承受精神上之痛苦,因此判决赔偿金额为1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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