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典法律事务所周依洁律师近日分享一个案例,丈夫走后留下3000万遗产,老婆希望能全部给大儿子继承,于是想和小女儿办理抛弃继承权。她急劝不要,因为从节税角度来看,若是2人抛弃继承权,恐要多付61万左右的遗产税。
周依洁律师在脸发文指出,老陈日前过世,留有约3000万元的遗产,因为先前老陈生病时,都是大儿子在照顾,未来妻子也会继续由大儿子照顾,所以妻子和小女儿想要将老陈的遗产都给大儿子一个人继承。对此,老婆与小女儿问她们是否要办理抛弃继承,方便大儿子自己办理继承手续?
周依洁回应,除非有债务要处理怕麻烦,不然单从「节税」的角度,千万不要轻易办理抛弃继承,因为在申报遗产税时,被继承人若有亲属,会有一定金额的扣除额,老陈原本有配偶加2名子女,共3位继承人的情况时,遗产总额3000万元,免税额1333万元,配偶扣除额553万元,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56万元x2为112万元,丧葬费扣除额138万元,应纳遗产税为3000万减上述免税额、扣除额的一成,为86.4万。
但若是妈妈和女儿办理抛弃继承时,免税额同样是1333万元,扣除额仅剩直系血亲卑亲属扣除额1人的56万元,以及丧葬费138万元,应纳遗产税为147.3万元。周依洁指出,可以发现妈妈和女儿有没有抛弃继承,差了60.9万元的遗产税。
周依洁表示,如果想让大儿子一人继承老陈的全部遗产,其他人抛弃继承不一定是好办法,有一种选择是三名继承人一起签署遗产分割协议,透过协议分割的方式,由三人全体同意所有遗产都分配给大儿子一人,即可同时达到大儿子单独继承加节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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