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自用汽车、机车或营业车都须缴纳汽燃费,公路局表示,各区监理所已针对未缴纳汽燃费的车主寄发催缴通知书,补缴期限到12月31日止,若逾期未缴将开罚300至3000元,若置之不理,后续将移送行政法院强制执行。
公路局表示,自用汽车及机车汽燃费于每年7月开徵,营业车则是于每年3、6、9、12月分季开徵,未依期限缴费的车主,依所属监理机关寄发催缴通知书,补缴期限至12月31日止,若逾期未缴,除依《公路法》第75条处300至3000元罚款外,后续将依未缴纳金额移送强制执行。
公路局说,车主收到催缴通知书,可持单至金融机构、邮局、超商等处临柜缴纳,或透过电话语音、监理服务网、手机下载「监理服务App」缴费;另外其他App也能使用,包括一卡通MONEY、哔哔缴、橘子支付、虾皮购物、街口支付、悠游付、永丰银行、元大行动等。
公路局指出,车主若不确定是否已缴汽燃费,也没有收到催缴通知书,可向监理机关洽询,或透过「监理服务网」、「监理服务App」、超商使用多媒体事务机查询、补单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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