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29日开庭审理民眾党主席柯文哲等4名被告的接押庭,检辩法庭攻防3小时后,审判长谕知柯文哲7000万元交保,并以电子脚镣科技监控,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且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的行为。
台北地院裁定交保金额柯文哲7000万(含已提出的3000万元)、沈庆京1亿元(合己提出4000万元),应晓薇3000万元(含已提出1500万元)李文宗2000万(含已提出的1000万元),4人都须接受科技设备监控命令书所示之科技设备监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30日下午5点前未能具保,应予羁押。
北院深夜裁定,柯文哲7000万元保证金具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及应遵守下列事项:接受如本裁定、即本院执行科技设备监控命令书所示之科技设备监控,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未能在30日前下午5时前具保,应予羁押。
至于北检是否再提抗告?根据《ettoday》报导,检方表示,等收到裁定理由后,将研议是否再提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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