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党主席、台北市前市长柯文哲卷入京华城容积率弊案及政治献金而遭起诉,台北地院昨(30)日再裁定交保,并令柯须佩戴电子脚镣,同时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检方不服将二度抗告,引发民眾怒轰浪费司法资源,总统府资政谢长廷更批评检察官的起诉书「证据薄弱」,争议不断。对此,律师林智群认为,检方有权向上级法院告状,因此法官于某些情况下做出判断后,仍需力求检察官或律师皆可接受的方案。

律师林智群透过脸书粉专,指以柯案为例,台北地方法院开庭时,律师、检察官分别坐两边进行辩论,其中法官具决定权,但该决定并非最后决定,又如法院裁定柯文哲以3000万元交保,检察官不服可提出抗告,「如果高等法院法官认同,就会撤销原裁定,基本上就是支持检察官的意见,打脸地方法院法官的判断。」

林智群表示,回归一审,基于高等法院已下指示,法官不得不做出调整,将柯文哲的交保金额提高至7000万元,步出法院时须佩戴电子脚镣;若此时检察官仍不满意,认为应该继续羁押就可抗告,再看高等法院是否支持检察官的想法。

「开庭看起来是律师跟检察官斗来斗去,法官判断谁主张有道理。」林智群也说,当法官做出判断后,不服的一方可向上级法院告状,寻找原审法官的麻烦,挑剔他的判断出现问题,因此法官仍需考虑检察官或律师的想法,否则对方将上诉或坚持抗告,「有时候开庭,在某些情况下,法官会力求检察官跟律师都可以接受的方案,双方都不上诉,法院也比较判得下去,其实三方是赛局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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