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兆丰金控董事长蔡友才,被控在兆丰银行董事长任内处理台湾海陆运输集团1.2亿美金贷款案期间,与前兆丰银行敦南分行经理陈世明,带着妻子、秘书、亲属等多人接受该集团以私人飞机到马来西亚招待打高尔夫球、食宿高檔旅游遭起诉。台北地院依违反《银行法》判蔡、陈各6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没收犯罪所得各1.9万元、1.5万元。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31)日宣判,撤销原判决,改判两人无罪确定。
起诉指出,台湾海陆运输集团负责人苏信吉,为筹措向韩国定作购买大型新船资金,自2000年2月3日起,以旗下A DUCKLING、C WHALE等境外公司向兆丰银行贷款,之后苏等蔡友才接任兆丰银行董事长后,再以集团多家境外公司向兆丰银行贷款,其中自2011年5月贷款的部分案件,甚至无须提供担保即获核贷。
甚至有海陆集团贷款案,借款金额由原本美金1500万元,逐步提高到2500万元至4500万元不等金额,总计海陆集团共计获兆丰银行核贷美金1亿2240万元。至2012年底,该集团因业绩下滑,出现逾缴贷款本息情形,2013年6,该集团向兆丰银行贷款的1亿2240万元中,竟有9666万多元美金遭转列呆帐。
蔡友才及时任敦南分行经理陈世明,明知海陆集团向银行贷款,却接受该集团负责人苏信吉邀约,于2012年10月8日以实地访查该集团在马国设立特殊钻油平台之海上油矿开採计画之预定地作为名目,由蔡友才带着妻子、秘书、陈世明及未成年侄女,一道搭乘苏的私人飞机前往马国沙巴地区的亚庇旅游,并入住当地度假酒店、在高尔夫球场进行球叙,翌日才搭私人飞机返台。蔡一行人的交通、食宿及旅游、球叙等费用全由苏支付。
蔡友才另被控设立鉴机公司,再违法放贷给客户,透过转投资鉴机获利2.25亿元服务费,并在美方重罚57亿余元前卖股避损,遭检方求刑12年。台北地院2020年一审依偽造文书判蔡应执行9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另检方指控蔡涉犯特别背信、洗钱、内线交易均获判无罪。目前全案正在高院审理中。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