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检不服涉入京华城案的民眾党前主席柯文哲交保,2度提出抗告,台湾高等法院1日晚间作出裁定,撤销原裁定,发回台北地方法院,再由北院订时间通知柯文哲等4人开庭,台湾民意基金会董事长游盈隆指出,高院两次裁定的理由前后不一,给人一夕变脸感觉,恐让台湾司法独立与公信力再度面临社会质疑和考验。
在第1次裁定发回时,高院认为,北院裁定没有具体说明何以具保等手段即可防免被告4人逃亡,理由实属不备。又北院谕知之具保金额,与被告等人所造成法益侵害及犯罪所得金额是否相当?是否足以形成相当拘束力?亦未见原裁定妥适说明,因此撤销发回更裁。而第2次裁定发回,高院认定,认定有「其他共犯」尚未到案,有串供之虞,撤销交保处分。
「台湾司法的高度不确定性再添一例」,游盈隆1日深夜在脸书发文表示,高院两次发回更裁,所持理由前后不一,给人一夕变脸的感觉,这不仅说明台湾司法的高度不确定性,也让台湾司法独立与公信力再度面临社会质疑和考验。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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