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政府积极推动城市美化政策,并于去年推动相关具有效期的自治条例修法,并获议会通过。不过,因为内政部对部分条文内容有意见,迄今该自治条例始终无法公告实施。眼见该条例即将于今年2月25日失效,将导致后续城市美化法源有空窗期,对此,市府表示已经做了万全的准备。

基隆市政府去年开始推动城市美化相关政策,诸如信四路与义一路口的红砖墙彩绘,就是在都发处积极推动下,透过立面安全提升及美化,让市容得到改观。

当然,相关的政策及补助都需要有法源,原本基隆市政府有《基隆市国门广场周边地区城市景观自治条例》,在基隆市区周边的都市美化,市府都可以透过该自治条例提供民眾相关补助与协助。但这部自治条例原本订定有施行期间,到今年2月25日就会失效。

市府去年在议会提出了修正草案,将自治条例的名称改为《基隆市城市美化自治条例》,适用范围也自国门广场周边,扩大到基隆市全境,获议会通过。但因为主管的内政部对于部分条文有意见,因此迄今都还没有正式公告实施。

眼见自治条例落日在即,市府只得先针对现有的提出申请的6个城市美化补助案加速审查,希望在今年2月25日前,能够先让市区部分城市景观展开改善的过程。这6个案子包括在基隆港西岸紧邻码头,基隆关所属的关务大楼、火车站南站前的3幢民宅、中正路建筑师公会所在大楼的立面等。

究竟在自治条例落日前,是否能将修法后的新法公告实施?9日基隆市都发处长谢孝昆也与内政部进行协商,希望能够在在施行期间到期前,公告实施新法。若实在无法赶在自治条例到期前公告实施,市府也不排除另提草案于3月议会定期会请议会审议。

#基隆市 #自治条例 #城市美化 #关务大楼 #海港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