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监狱一名简姓受刑人去年5月间不满同牢房唐姓受刑人借用他的掌上型电视未归还,并怀疑唐男未经同意即拿走他的用品,一怒之下,拿电池及沐浴乳塑胶罐攻击唐男头部,造成唐男头部钝伤併脑震盪,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依伤害罪判简姓受刑人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在高雄监狱服刑的简姓受刑人2020年因毒品案判刑11年确定入狱,去年5月2日下午6点多,因不满同牢房比他晚入监的简姓受刑人借用他的掌上型电视未归还,且未经同意动用他的物品久劝不听,拿起掌上型电视使用的电池及沐浴乳塑胶罐攻击简男头部,将简男打成脑震盪,狱方紧急将唐男送国军高雄总医院医治后,唐男对简男提出杀人未遂、重伤害告诉。

检察官调查后认为,简男没有杀人及重伤害的预谋,但他将唐姓受刑人打成脑震盪,两人仅因细故发生纠纷而动手,简男所持用的工具亦非锐器,审酌他施暴的动机、伤害程度,难认有杀人的故意,也无从论断有杀害简男的故意,依伤害罪起诉。

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法官认定简姓受刑人犯后坦承犯行,但仍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或赔偿所受损害,依伤害罪判刑拘役50日,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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