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姓公立学校教师诓称自己是投资大师,可帮忙投资取保证获利150%以上绩效,让6名师生上当受骗,诈得总金额约300万元,事后罗男并未定期给付投资契约所载之鉅额获利,屡经催讨未果,眾人得知上当受骗后提告罗男。
判决书指出,罗男自2021年间起,向6名师生佯称以其个人投资能力,委任其投资股票、期货或其他衍生性金融商品可保证获利,而与6人分别签订投资契约书。
罗男称自己是投资大师,依他征战投资各项金融商品、经验以及相关学识能力,持续获得年平均投资报酬率150%以上,眾人听信罗男所言,共交付约300万元金额,结果罗男并未定期给付投资契约所载鉅额获利,6人屡次催讨未果,始悉受骗。
新竹地院法官认为罗男身为公立学校老师,为人师表,却枉顾同事、学生之信任,在客观上根本无有可能依本案投资契约给付鉅额获利,因此主观上亦自始欠缺履约真意的情况下,犹遂行本案投资诈欺,侦查中一再否认犯行最后才坦承犯罪,仅赔偿部分受害者,还有受骗百万者未收到还款,依犯诈欺取财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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