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指出,鉴于以往春节假期採行调高保证金作法有助于市场运作安全确保,将于114年春节假期,调高股价指数类契约、匯率类契约、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之股票类契约及商品类契约保证金,预计以1月21之保证金为基础调高约10%(例如,臺股期货现行原始保证金322,000将调高至354,000元,调幅约10%),届时期交所将另行公告调整金额,以强化期货市场之风险承受度,维护市场安全。

期交所预计于114年1月21日(调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股价指数类契约、匯率类契约、标的证券为受益凭证之股票类契约及商品类契约保证金调整后金额,实施期间为114年1月22日(春节前最后交易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生效,预计于113年2月3日开红盘日再视市场状况公告2月4日一般交易时段结束后起前揭各契约之保证金适用金额。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114年1月22日为期货集中交易市场农历春节前最后交易日,当日下午3时开始之盘后交易时段仍将交易至次日上午5时。交易人于1月22日一般交易时段收盘后之未冲销部位及当日盘后交易时段之新增部位,应以调高后之原始保证金数额计收。交易人应注意保证金调高后,帐户权益数变化及长假期间未冲销部位之风险;期货商对期货交易人亦应加强注意并落实风险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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