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身心障碍者的劳动状况、就业情形及就业服务与职业训练需求等资料,劳动部在去年6月至7月办理「身心障碍者劳动状况调查」,指出台湾身心障碍者的劳动力参与率21.9%,失业率7.1%,但有约百万名非劳动者无法工作,另外虽然有高达9成的身心障碍劳动者认为自身没有发生差别待遇,但仍有3成的就业者月薪仍未达基本工资水准。

调查报告显示,这次调查计回收有效样本1万4173份,截至2024年5月,台湾地区15岁以上身心障碍民间人口,不含植物人、现役军人、监管及失踪人口等在内共有116.8万人,劳动力25.6万人,其中就业者23.8万人,失业者1.8万人,劳动力参与率21.9%,失业率7.1%。

其中身心障碍者所从事的行业中,以制造业占22.5%最多,批发及零售业占14.9%次之,而身心障碍就业者每周经常性工作时数平均为37.4小时,其中包含经常性加班1小时,另外每周经常性工作时数未满40小时者占3成3,40小时以上者占6成7;每月主要工作收入平均为3.1万元,较2019年5月增加2000元,但未满4万元者占45.9%,4万元以上者占21.6%,另低于基本工资者占32.5%,其周工时未满30小时者占约6成。

调查报告也发现,身心障碍就业者在就业或劳动参与有遇到困难者占28.2%,所遇困难以「工作时间或内容不适合自己」占13.9%最多,「找不到长期性的稳定工作」占9.1%次之,不过绝大多数的身心障碍受雇者认为,自己在工作场所未因身心障碍身分而受到不公平待遇者,高达92.1%,有受到不公平待遇者占7.9%。

至于身心障碍失业者,报告显示曾遇有工作机会却未就业者占37.4%,以「工作时间或工作量超出负荷」17.9%最多;未曾遇有工作机会者占62.6%,所遭遇之困难以「找不到专长技能(含证照资格)合适的工作」占34.6%最多,「找不到工作时间或工作量合适的工作」占17.2%次之。

报告发现,身心障碍失业者希望受人雇用占90%,其中希望工作类型为全时正式工作者占57.7%,希望从事非典型工作之主要原因为「体力限制」占16.1%;希望自行创业占10%,其最需要政府协助之项目以「提供创业谘询与辅导」、「提供创业补助」均占3.4%较多。

报告指出,身心障碍失业者希望从事的职业以服务及销售工作人员占26.5%最多,逾6成希望之每月收入未达3万元,主要是因希望从事部分工时工作,希望月薪达基本工资者达18.7%,达基本工资至未满3万元者占45.2%,3万元至未满4万元者占25.4%,4万元以上者占10.7%。

另外非劳动力91.2万人,未参与劳动原因以「高龄(65岁以上)」占 60.7%最多,「因身心障碍、伤病或健康不良而无法工作」占32%次之;而身心障碍非劳动力中有工作能力者占14.4%,其有工作意愿者占7.7%,有工作能力及意愿但未找工作之主要原因以「没有适合的工作」占44.2%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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