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电影《寄生上流》讲述生活贫苦的一家人擅自住进他人房屋的地下室,但没想到类似惊悚的情节却真实上演在大陆江苏省。一名李姓男子于2018年间以将近千万元台币向原屋主购入二手房屋,时隔七年后赫然惊见家中藏着一处地下室,而原屋主甚至隔三差五潜入居住;真相的曝光,也一度让李男细思极恐。

综合陆媒报导,李男以新台币889万元高价入手位于江苏省一处沿海小镇的房屋,而李男一家并对该区的交通便利、生活机能,包括屋子的设计装潢感到满意,本以为日子就此平静地过下去,不料直至7年后的某日,却发现地下室隐藏着惊人的秘密。

事发当下,李男正打扫住处并整理堆放的一些杂物,意外发现一扇隐匿于楼梯间墙后的暗门,打开门竟见一处宽敞明亮的地下室,不仅通风、照明系统完善,甚至可以看见精心设计的小型酒吧。

李男认为,原屋主张女私自改造地下室,甚至在双方交易过程、签约时刻意隐瞒实情,重新联繫上张女后,对方却不以为意:「李先生,我当初卖给你的是房子,可没说过包括地下室。」

张女主张,该栋房屋的地下室是她个人的休閒空间,并未列入房产面积,同时不在契约内容。李男则表示,当初高价购入房屋,理应拥有地下室的产权,因此提起告诉,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院审理,衡酌地下室虽未明确列入购房合同,但依据房屋结构及实际情况,认为地下室属于房屋整体的一部分,对于房屋价值有直接影响;另考量原屋主张女交易时,并未如实告知买主地下室的存在,严重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判处张女须赔偿李男,并确认李男对地下室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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