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证券副理陈筱薇,利用职务身分自2016年起向多位财力雄厚的顾客诓称有投资报酬率高达20%以上的私募股可以投资,吸引客户将上百万甚至上亿陆续匯款给她,她却将拿到的钱拿去自己买股票或是花掉,直到客户因拿不回钱而报案才东窗事发,统计陈女骗了10亿余,被新北地检署起诉《刑法》诈欺取财罪与《银行法》。

起诉指出,陈筱薇原在大眾综合证券上班,在大眾与台新合併后到台新担任副理职务,她利用职务身分,2016年起向客户诓称台新证券会定期分配非公开交易的私募股,且报酬率高达20%,吸引客户交给她投资款,她却将投资款拿去挪作私人日常花用,或是拿去自己买卖股票,统计骗走56名客户共10亿余。

不少客户后来因拿不回投资款,找上警方报案,陈筱薇的诈骗行为才东窗事发。侦查时她坦承有诈欺取财,否认有涉及银行法,但检察官认为陈筱薇行为除了涉及诈欺以外还有营业性与反覆性,依《刑法》诈欺取财罪与《银行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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