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一号惊见电动滑板车!6日下午3时39分,一名男子骑乘电动滑板车误闯国道一号南向95公里处,突兀身影与疾驰车流形成强烈对比,险象环生。国道警方获报后,第一时间通知交控中心并派遣巡逻车赶赴现场,惟男子数分钟后便从新竹A交流道驶离,未酿成事故。
警方后续将调阅监视器影像,追查该名男子身分,并通知其到案说明,以厘清案情。若违规事证明确,将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3条第4项,处新臺币3,000元至6,000元罚锾。
国道警方强调,电动滑板车属于个人行动器具,依法不得行驶或进入高速公路。驾驶若不慎误闯,应立即寻找安全地点停放,开启方向灯警示后方来车,并拨打「1968专线」或透过「1968 App」报案,寻求国道警方协助,以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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