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去年三读通过「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修正案,行政院2月2日提出覆议,立法院今上午记名表决覆议案,最终经表决覆议案不通过,总统府须依法公布。国民党立院党团首席副书记长罗智强揭下一个关键,就看赖清德总统何时公布生效。

针对覆议案不通过,罗智强说,这次选罢法连署加严是非常正当的修法,要让罢免连署更便于做真实查对,所以比照总统选举的连署,要附上身分证影本,民进党表决输了要再拚覆议,尊重民进党提覆议。

罗智强强调,歷次民调对于应该要满足真实查核,附上身分证影本的法案修正,大部分民调都是支持的,希望民进党顺应民意。覆议案今天已经被打掉,就看赖清德总统何时公布已经确定的选罢法,让其生效上路。

另外关于罢免案适用新旧法部分,国民党立委翁晓玲表示,她个人见解跟中选会不同,中选会认为是在新法公布前,已经提议的罢免案,全部适用旧法,这会造成问题。在新法公布之后的提案、连署人,要检附身分证,这会造成连署上的不公平竞争状况。

翁晓玲说,在新法通过后才提出罢免案,当然适用新法;在新法还未生效前已经提出的罢免案,在第一阶段提议连署人可以不用检附身分证,但新法若公布,第二阶段开始连署时,就应该依新法附上身分证,这才符合「行政程序法」跟法理上的「程序从新原则」,这也可以让后面罢免团体提案,进行第二阶段连署时,起跑点是公平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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