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陆军航空特战指挥部王姓上校,2020年伸手拦阻1名跑步到户外停机坪的女上兵时,乘机碰触女兵胸处,再慢慢沿着女兵上胸滑行将手抽回。惩戒法院斥责王男言行不检之行为,影响部队领导统御及军纪维持,损害军誉及形象之程度非轻,判罚款30万元,可上诉。

王男在2020年9月29日上午在大礼堂举办参访活动场地预检,他通知女上兵担任摄影纪实人员,她携带相机自礼堂穿廊往室外停机坪合影地点方向跑去,王男乘她跑步不及防备,在礼堂门口处,突然往前伸出右手横举拦阻她去路。

王的右手臂至手掌部碰触她胸部,并告知她不用过去了,而乘机将其右手臂紧贴于她左胸上缘处,持续停留数秒后,始慢慢沿着她左胸上缘往下滑行将手抽回,致她有不舒服、恐惧、焦虑、愤怒等感受。

刑事部分,台南高分院考量王男与被害女兵已经成立和解,赔偿15万元,以性骚扰罪判决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判决确定之日起1年内,接受3小时之法治教育课程确定。

监察院移送惩戒部分,惩戒法院审酌王为国军资深政战主管,本应谨慎自持,以身作则为军士官兵之表率,竟无视于国军法纪规范,且欠缺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之观念,为逞一己私欲对属下为性骚扰行为,判决罚款3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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