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电创办人曹兴诚30年前与清华大学前校长沈君山对弈,约定「输1子1万美元」,结果沈赢了50子,为清大募得新台币1500万元,但最近曹兴诚被爆料根本没捐这笔钱,清大也证实没有收到曹捐款,曹却称当年已把支票交给沈君山。有律师认为,曹兴诚说法暗指沈君山「吞了」1500万元,恐涉及《刑法》侮辱死者罪,沈的后人可以提告,若罪名成立,最重可处1年有期徒刑。

曹兴诚30年前与清华大学前校长沈君山对弈,约定「输1子1万美元」,结果沈赢了50子,为清大募得新台币1500万元,在当时蔚为美谈,但近日国民党立委翁晓玲爆料曹根本没有捐这笔钱。事件曝光后,清大也一再表示,确实没有收到曹这笔捐款。

翁晓玲今表示,曹兴诚若有捐款,校方会有纪录,也会有感谢状,曹兴诚有捐就拿出领据,没捐就没捐,推给去世的沈校长想死无对证,非常不道德。

对此,有律师认为,曹兴诚把捐款责任,推给往生多年的沈君山,暗指已故而无从自证的沈君山「吞了」新台币1500万元,可能涉犯《刑法》侮辱死者罪。

《刑法》第312条规定,「对于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处拘役或9000元以下罚金。 对于已死之人犯诽谤罪者,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万元以下罚金。」

《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4项规定侮辱死者罪的告诉权资格:「刑法第312条之妨害名誉及信用罪,已死者之配偶、直系血亲、三亲等内之旁系血亲、二亲等内之姻亲或家长、家属得为告诉。」因此,依法沈君山的后人有权对曹兴诚提告。

#曹兴诚 #沈君山 #对弈 #清大 #捐款15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