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议员黄永昌因诈领2028万余公费助理费被处1年徒刑、缓刑3年,全案可上诉。他今(27)日感谢法官还清白,但认为缓刑3年太长,还在努力兑现对选民的承诺,还在研究要不要上诉。

黄永昌被控浮报助理费2028万4579元,新北地检署认定他将钱挪做私用涉贪瀆,但法院认为他并未将钱挪做私用,一审依偽造文书处1年、3年缓刑。二审维持一审认定,驳回上诉,依偽造文书罪判刑1年、3年缓刑,向公库支付200万元,可上诉。

「谢谢法官还我清白」,黄永昌受访表示,最主要是他的选区大、要请10几个助理,若依规定聘用人员一定不够用,自己薪资还要拿去贴,「当时认为钱都发给助理不会出事情,不知道原来这么大条」,感谢法官体谅、还他清白,但认为缓刑部分3年太长,若下届没办法参选怕辜负对选民的承诺,目前还在研究要不要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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