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代诈领助理费案频传,身兼民进党主席的赖清德总统26日于中常会提出,民进党民代助理团队比照《公务人员任用法》,配偶及三亲等内不得担任公费助理。民进党立委许智杰提出「立法院公费助理任用法草案」,表示响应赖清德主席三项原则,但许提案版本规范,聘用亲属担任公费助理,应揭露相关资讯。
据转述,赖清德昨在中常会指出,遵守法律、不违法是民进党党公职的最低底线,因此他提出3项标准,第一是民意代表助理团队不得任用配偶及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家人可以担任志工,但不宜担任公费助理;第二,党公职应秉持用人唯才的精神任用团队助理;第三则是要尊重、善待团队助理。
绿委许智杰、郭国文提出「立法院公费助理任用法草案」,获21名绿委连署,草案条文规范,立法院应建置公费助理名册并公告各聘雇单位所聘之公费助理姓名等资讯于网站。立法委员之配偶、三亲等以内血亲或二亲等以内之姻亲关系,应揭露之。相关揭露资讯之内容、范围及方式,应符合个人资料保护法之精神,相关办法由立法院另定之。
许智杰说,他过去曾提出「立法院公费助理任用法草案」,因为届期不连续,这一届再度提出,希望透过公费助理法制化,成为国会改革一大里程碑,他参考美国及日本国会制度,更明确制定公费助理的责任与义务。
许智杰强调,过去就曾跨党派争取议会助理费调薪、提升里长事务费补助等主张,然而针对立法院辛苦的国会助理,却无法推出明确的法律条文规范,导致立委助理常常有权无责,甚至因为只有劳工身分,导致无法受公务员相关法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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