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一名人夫阿德(化名)与妻子小美(化名)结婚多年,却被发现与同社区的女邻居小萱多次上摩铁偷情,甚至还透过LINE传送咸湿对话及裸露视讯。小美一怒之下对小萱提告求偿,屏东地院审理后,判决小萱须赔偿小美40万元。可上诉。
小美主张,她与阿德于民国68年结婚,两人育有2名成年子女,婚姻看似美满,却在112年间被小美抓包丈夫与同社区的女邻居小萱多次上摩铁偷情。小美调查后发现,丈夫与小萱不仅在112年9月至10月间4度到汽车旅馆发生性行为,还透过LINE互传咸湿对话,甚至裸露上半身视讯,气得对小萱提告求偿40万元。
面对小美提告,小萱辩称,112年9月19日当天是被阿德性侵,还被拍下裸照威胁,才会被迫与他视讯。她更否认10月间曾与阿德发生性行为,强调自己无意破坏他人婚姻。
然而,法官调查发现,小萱与阿德的LINE对话纪录中,充斥「顶上去」、「没高潮叫不出的」等煽情字眼,甚至还有「亲爱的」等亲密称呼,明显超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际。此外,小萱虽声称遭性侵,却未在对话中提及此事,也未报警求助,反而持续与阿德亲密互动,甚至多次上摩铁,法官因此认定她的说法不足採信。
法官审理时,阿德表示因为换手机,没有把旧手机的照片清除乾净,孙子打开看到才被发现等语,他坦承与小萱发生性行为,并提供行车纪录器及LINE对话纪录作为证据。对话中,两人不仅谈及性器官,还互传裸露照片,甚至进行视讯通话,内容极其露骨。
法官认为,小萱明知阿德为有配偶之人,仍与其发生亲密行为,已严重侵害小美的配偶权,且情节重大,判决小萱须赔偿小美40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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