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婚纱摄影助理小玲(化名)与应召集团成员合作,在台北市某地租屋后,提供给越南籍女子A女给男客性交易。没想到,该应召站才营业半年就被抄掉,因A女正巧招揽到便衣员警,开价全套20分钟1500元,还带员警进房间,直接被员警逮个正着。法院判决,小玲共同犯图利容留性交罪,处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罚金、缓刑3年,须向公库支付6万元。
判决指出,小玲与一名应召集团成年成员合作,2023年3月1日,由小玲向不知情的二房东承租台北市某处3楼房屋,并提供该房屋给越南籍女子A女与不特定男客性交易,藉此方式营利。直到同年9月1日下午2时45分左右,便衣员警行经该屋子前时,A女主动向员警招揽,询问是否需全套性交易,报价「每次20分钟、价格新抬币1500元」,并带员警至房间,警方到房间后也表明身分,始查悉上情。
台北地院审理,小玲为图营利,竟租用场所为性交易以牟利,破坏善良风俗,败坏社会风气,所为诚属不该;考量阿玲终能坦承犯行,自陈大学肄业、目前从事婚纱摄影助理工作、每月收入2万8000元等生活经济状况,最终依共同犯图利容留性交罪,判处小玲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缓刑3年,并应自本判决确定之翌日起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6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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