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姓男子因偷拍老板陈男手机,以握有陈与小三照片,向陈勒索25万元,台北地院审理时,陈与许和解,要求许捐12万元给社福协会,但许偷机取巧,先赴协会佯称要捐1000元,再藉口内急借厕所后,偷取协会空白收据,偽填12万元收据后拍照,传送法院陈报,但被书记官发现向协会查询,许见东窗事发才捐12万元,法院不给许缓刑,重判许徒刑7月,得易科罚金21万元确定,并向检方告发,北检14日依偽造文书罪起诉许男,许男不但没获缓刑,还加一罪,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许男为陈男公司前员工,2016年偷看陈男手机发现陈与小三嘿咻照及偷情对话,2021年2月5日传讯给陈「新年快乐,这里有些照片商品想销售给您,新年价66万,销售期限为2/9下午15:30,如逾时将会把资格让给其他有兴趣的人如庆安诊所之类的,此为一次性买断商品,打扰您了请您参考看看」。陈心生畏惧,自2021年2月9日起至12日止,匯款共25万元至许男指定帐户。陈男报警后,警方逮获许男。

但台北地院审理期间,陈与许达成和解,陈要求许捐款给恩加贫困家庭协会12万元,同意给予许缓刑。2021年11月2日,许男以假名「李仲云」至该协会表示要捐1000元,确认协会捐款收据放置处后即离去。

数分钟后,许再返回协会,佯称内急借厕所, 趁工作人员不在时,偷取协会事先盖印的空白收据本,在收据第一联偽填12万元后取走,再偷偷收据本放回,事后许男偷走的偽造收据拍照,再交由律师传送法院陈报,但被书记官查觉有异,向协会查询,协会调阅监视器发现收据本被偷。

许见东窗事发,才于2021年11月8日以邮政划拨方式捐款协会12万元,但北院认为许不知悔改,因此不给许缓刑,并以许男涉恐吓取财2罪判许应执行徒刑7月,得易科罚金21万元确定,并以许偷窃、偽造捐款收据犯行,向北检提出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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