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1名年约30岁的王姓男子,在2024年12月间驾驶自用小船出海返航后丰港时,遭岸巡人员拦查登检;没想到王男为逃避安检竟突然发动引擎,将船上4名岸巡人员强载出海,导致安检被迫中断;后经海巡出动巡防艇拦截押解返回;法院审理后,依妨害公务罪判处王男有期徒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根据金门地方法院判决书指出,王男在去年12月2日晚间6时47分,驾驶自用小船搭载2名友人自后丰港出海,并于晚间8时49分返港;海巡署第九岸巡队安检所人员依法登船检查时,发现该船前置物舱无法开启,疑似擅自改装为密舱,遂利用手持X光机加强检查。
然于岸巡人员安检时,王男疑为逃避安检,竟突然发动引擎驾船驶离港口,强行将登检的4名岸巡人员载出海,由于海上风浪颠簸,岸巡人员只能紧抓栏杆确保安全,被迫中止检查。王男的行为已造成岸巡执法受阻,并试图逃避安全检查。
事发后,金门海巡队迅速派遣巡防艇拦截,最终在烈屿乡九宫码头东方0.5浬处拦下该船,并将王男及其船只押回港内调查。案件移送金门地检署侦办,检方认定王男的行为涉及妨害公务及违反国家安全法,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
金门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王男明知岸巡人员依法执行公务,仍驾船强行离港,影响安检工作,妨害公务情节明确。考量他犯后坦承犯行,并衡量其素行、教育程度及生活状况等因素,最终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得以每日1千元折算罚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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