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阿国某晚开车接女网友小萱(均化名)到他住处后,竟强脱小萱衣物并推倒在床,不顾小萱用力反抗,强压在她身上强制性交,直到体内射精为止,以此类似方式共发生4性行为。事后阿国驾车载小萱离开时,小萱发觉2条项炼2条没拿到要求返还,但阿国不断推托占为己有,小萱不甘受辱报警提告。
法院审理,阿国辩称,他与小萱是合意性交,并没有强迫小萱,因为双方互有好感才会约出来约会,2人也有在车上调情,小萱也有说她想要,所以才会在他的住处发生性关系。
而项炼的部分小萱根本没有证据,只是她事后反悔加上找不到项炼,想拖他下水赔偿,进而诬告他性侵,原本只是一个小小的寻找遗失物,后来却变成一条性侵案件,因为性侵案件才会受到重视,小萱的指控夹带了一些不实的谎言。
法官考量,阿国明知小萱并无与他发生性行为的意愿,竟仍为逞一己私欲,对小萱做出强制性交行为4次得逞,对小萱的身体自主权未予尊重,造成身心受创,更在案发后侵占项炼2条,以此确保将来能与小萱继续见面的机会,犯罪所生损害甚鉅。
法官审酌,阿国迄今仍否认犯罪、饰词狡辩,更诬指小萱为求要回项炼,意图兴讼诬告强制性交,加上未与小萱和解并赔偿损害,显见阿国毫无悔意,犯罪后态度不佳。
日前依法宣判,阿国犯强制性交罪,共4罪,各处有期徒刑4年。应执行有期徒刑6年6月。又犯侵占遗失物罪,处罚金新臺币1万元,如易服劳役,以新臺币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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