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庄区一名补习班老师明知班上女高中生未满18岁,仍与女学生商议性交易3次,被新北地检署依儿少性剥削等罪起诉。

检方调查,苏姓教师2023年6月、12月间两度因发现女学生有金钱需求,以2000元和女学生约定性交易,由女学生替他口交;2024年8月间,苏姓教师又以5000元为代价,让女学生舔舐他的乳头。

侦查时苏姓教师坦承有和女学生进行性交易,女学生则说苏姓教师知道她物欲高也很需要用钱,才会跟她说只要满足他一点性需求,就可以提供金钱支援。

检方考量女学生曾主动邀约苏姓教师见面,并非苏姓教师引诱,依儿少性剥削等罪起诉苏姓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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