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全国使用牌照税自4月1日至4月30日开徵,由车辆主要行驶或停放公共道路,逾期未缴纳者相当容易被查获,重大罚则包括补缴欠税、被监理机关注销牌照,甚至一至二倍的罚锾。

财政部25日表示,经统计全国开徵车辆数计841万5,886辆,开徵税额约665亿8,519万元,开徵车辆数及税额分别成长2.2%及0.7%,其中六都使用牌照税开徵税额占全国比率68%,臺中市开徵车辆数116万2,816辆,开徵税额约94亿9,927万元,占全国开徵车辆数比率13.8%,开徵税额比率14.3%,开徵车辆数与开徵税额皆居六都之冠。

财政部表示,114年使用牌照税缴款书自3月下旬由各地方税稽徵机关陆续寄发,纳税义务人如对缴款书所载税额有疑义,请向各地方税稽徵机关洽询。民眾若已办理与金融或邮政机构约定,以存款帐户转帐缴税,要在缴纳期间截止日,即4月30日在帐户内预留足额存款,以利扣款。

#全国 #开徵 #车辆数 #开徵税额 #使用牌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