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南经营园艺公司的陈姓业者、吴姓业者,遭控2年前合谋围标,得标嘉义市植栽除草、修剪树木等3件标案,共逾1800万元,嘉义地检署起诉违反政府採购法,嘉义地院判决陈男1年徒刑、缓刑3年,吴女9月徒刑、缓刑2年。可上诉。

33岁陈男与33岁吴女在台南各开1家园艺公司,2022年12月间嘉义市政府办理植栽除草、灌木修剪等4件标案,因政府採购法规定标案须有3家厂商以上投标才能决标,2人为确保有3家厂商投标,商议用各自的公司名义投标。

开标结果,陈男与吴女的公司共得标3件,共约1800余万元,但后来市府发现2家公司投标的文件几乎如出一辙,疑似同家公司或同一人制作的文件,调查后认为事有蹊跷,进而举发。

检方调查,2家公司投标文件押标金支票号码连号,又有彼此互相支出押标金支票的异常关联性,投标文件的列印缺失、格线变形等状况一模一样,字迹雷同。

经查,陈男坦承制作投标文件,吴女的吴姓堂弟负责电商直播、出货,吴男于2022年12月间曾购买40万元银行支票,作为陈男公司其中1件标案的押标金支票。

法官审结,判决陈男1年徒刑、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罚金,缓刑3年,并于判决确定1年内支付公库20万元;陈男的公司执行罚金10万元,缓刑2年。

吴女9月徒刑、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罚金,缓刑2年,并于判决确定1年内支付公库15万元;吴女的公司执行罚金10万元,缓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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