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县许多社区与农村巷弄虽长期供居民通行,但仍属私人所有,造成修缮与管理困难,甚至影响民眾通行权益。为解决此问题,苗栗县政府依据《苗栗县道路管理自治条例》,推动标准化作业程序(SOP)。去年12月2日,县府召开座谈会研拟既成道路认定作业程序,并于4月1日生效,确立的认定标准与审查流程将成为未来道路认定的依据。

苗栗县许多社区与农村的巷弄,虽长期为居民日常通行所需,但仍为私人所有,导致地方政府在进行修缮与管理时,面临法律依据不足的困境。例如,一些巷道因无法确定法律地位,无法纳入公有建设计画,影响基础设施改善,也可能衍生工程主办机关与地主纠纷。过去各乡镇公所在处理既成道路问题时,标准不一,导致行政效率低落,甚至影响民眾权益。

苗栗县许多社区与农村巷弄虽长期供居民通行,但仍属私人所有,造成修缮与管理困难,甚至影响民眾通行权益。为解决此问题,苗栗县政府依据《苗栗县道路管理自治条例》,推动标准化作业程序(SOP)。(苗栗县政府提供/吕丽甄苗栗传真)
苗栗县许多社区与农村巷弄虽长期供居民通行,但仍属私人所有,造成修缮与管理困难,甚至影响民眾通行权益。为解决此问题,苗栗县政府依据《苗栗县道路管理自治条例》,推动标准化作业程序(SOP)。(苗栗县政府提供/吕丽甄苗栗传真)

苗栗县许多社区与农村巷弄虽长期供居民通行,但仍属私人所有,造成修缮与管理困难,甚至影响民眾通行权益。为解决此问题,苗栗县政府依据《苗栗县道路管理自治条例》,推动标准化作业程序(SOP)。(苗栗县政府提供/吕丽甄苗栗传真)
苗栗县许多社区与农村巷弄虽长期供居民通行,但仍属私人所有,造成修缮与管理困难,甚至影响民眾通行权益。为解决此问题,苗栗县政府依据《苗栗县道路管理自治条例》,推动标准化作业程序(SOP)。(苗栗县政府提供/吕丽甄苗栗传真)

交通工务处表示,为统一认定标准,苗栗县政府2024年12月2日召开座谈会,邀集18乡镇市公所讨论,并正式订定「苗栗县既成道路认定作业程序」,确立审查与申请机制,以提升行政效率,确保道路管理有法可依。该程序将自2025年4月1日起生效,未来地方政府与民眾均可依此规范办理既成道路认定事宜。

根据司法院大法官释字第400号解释,苗栗县政府确定「既成道路」需满足以下条件:必须为公眾通行所需、未被土地所有者阻止、长期使用且年代久远,且不得属于非法定空地。为确保认定程序的透明与公平,县府规画详细申请与审查流程,申请人可为土地所有权人、相邻住户或相关机关,并需提交土地地号、巷道名称、现况图等文件。由乡镇公所初审后,县府会召集相关单位进行现场会勘,并公告徵求异议30天,最终由审议委员会审议并公布认定结果。

交通工务副处长许家诚表示,该认定程序的订定有助于提高透明度与行政效率,民眾只需提交相关资料至乡镇市公所,后续流程将由县政府负责,确保认定过程公开、公正,并提升各公所对认定程序的理解,进一步减少行政疑虑,提升公共服务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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