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名黄姓男子为赚钱当起皮条客,专营幼齿少女从事性交易,期间媒介2名未成年少女卖淫,因未成年少女价码高,黄男每次性交易也都能从中抽取高于行情的4000元仲介费用,黄男遭警方逮捕送办后,从事交易的2位少女居然还为黄男求情,希望法官能轻判,桥头地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併科罚金4万元。

判决书指出,黄男2021年至2022年间,透过网路聊天室「UT」媒介12岁以上、18岁以下少女卖淫,先替未成年少女小妍(化名)仲介,黄男再负责当马夫,再从中每次抽4000元,至少替小妍介绍4单生意,后来又有另1名家境不好的少女小晴(化名)也找上黄男,希望黄男能帮她,依旧以每次4000元为代价抽佣。

黄男至少为小妍及小晴媒介8次性交易,共赚进3万2千元佣金,但媒介少女卖淫行为很快就曝光遭逮,由桃园市警局妇幼队查获后向高雄地检署报告,再转报桥头地检署侦办,黄男开庭时坦承犯行,而2名失足少女还向法官递陈述意见状,表示已经与黄男和解、愿意给黄男改过自新机会,希望法官从轻量刑。

法官调查,2名少女都因经济困难才找上黄男,希望黄男能够替他们媒介卖淫,考量案发后2名少女也已回归社会,生活步上正轨,黄男犯后态度良好且没有前科,因此法官依意图营利而媒介使少年为有对价性交行为罪,判处他2个1年8个月有期徒刑,合併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併科罚金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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