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女子小美(化名)指控丈夫阿德(化名)与女同事小萱(化名)发展婚外情,两人不但互称「宝贝」、「老公」,小萱甚至因此怀孕。小美愤而提告求偿200万元。台北地院审理后,认定两人确实侵害配偶权,判决应连带赔偿45万元。全案可上诉。
小美主张,她与阿德结婚逾10年,去年7月底意外发现丈夫与小萱的亲密对话纪录,包括「宝贝」、「老公」等暧昧称呼,及协助购买生活用品、「等你回家」等露骨内容。更惊人的是,小萱在交往期间曾怀孕,但选择人工流产。小美认为两人行为已严重破坏婚姻,提告求偿精神抚慰金200万元。
阿德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月薪12万元,但每月要上缴11.9万元给妻子,加上8万元房贷等开销,经济压力巨大。他指控妻子沉迷教会工作,疏于经营婚姻,两人关系早已名存实亡。他还声称已将价值2600万元的房产过户给妻子作为补偿。
小萱则辩解,脸书贴文权限设定为「仅阿德可见」,显示她无意张扬这段关系。且她选择流产,证明无意破坏对方婚姻。但法官认为,这些说词无法改变侵害配偶权的事实。
法官审酌双方经济状况,小美月收入约5万元、阿德12万元、小萱10万元。虽然认定两人行为「情节重大」,但认为求偿200万元过高,最后判赔45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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