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于109年8月7日订定发布「银行办理高资产客户适用之金融商品及服务管理办法」,并于114年3月3日修正本办法部分条文,全面开放银行办理高资产业务,及採取业务项目之分阶段放宽。加计本案,迄今金管会已核准15家银行办理本项业务。
金管会本次同意星展(台湾)商业银行办理本项业务,主要系考量该行在人才培育与配置、商品研发、客户投资风险管理等相关资源或资讯系统之投入,已提出相关具体规画,并建置本项业务责任地图及负责本项业务高阶管理阶层重大违失案件之问责机制,强化董事会督导管理责任,以形塑良好企业文化。另星展(台湾)商业银行母行为国际性大型银行,同意该行办理高资产客户财富管理业务,有利于将国际办理财富管理之经验引进我国,持续推动整体产业发展。
金管会将持续关注本项业务之发展情形,透过法规松绑及导入相关监理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在财富管理人才及系统之投资,提升国内金融产业研发能力,提供客户多样化且客制化服务,更进一步引导海内外资金投资臺湾核心产业,促进境内外财富管理业务发展,并强化我国银行之国际竞争力,以提升臺湾在亚洲资产管理市场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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