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在2016年结婚并育有1对儿女,不料,从有子女开始,小萱若拒绝与阿国行房,或是不顺从阿国的要求,阿国就会对她言语或肢体暴力,还说「性行为是夫妻义务」,强迫发生性行为,甚至连小萱重感冒时,阿国也要求要帮他口交。不满被阿国当成泄欲的工具,晓萱愤而诉请离婚。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结婚后的隔一年她与阿国发生口角,阿国不顾她胸前背有幼儿,竟将她推去撞墙。某天在家时,阿国不满她拒绝性行为,在载她及子女前往火车站时,竟不顾时间已经很晚,将她及子女丢在路旁;阿国还在社群媒体发文辱骂她是「婊子」。

阿国多次摔东西,对她猛踹还掐脖子,还要求她拍裸照、私密处,甚至将性行为过程录影,这些行为让她身心俱疲,因此害怕与阿国互动。在法院审理期间,阿国也不顾她某天重感冒,强行要求帮他口交,在房间要求她一定要换性感衣服等他。也因为被阿国家暴声请核发保护令获准。

而阿国在开庭时,未对小小萱的指控积极抗辩,但他表示,对于小萱所讲的没有什么好讲,不单是性方面压抑问题,还有小萱不去工作,也不愿意沟通,他说出自己有忧郁症却被小萱嘲笑,后来他因为受不了,他承认有肢体暴力,他知道做错了,也希望谘商,他不愿离婚。

法官考量,阿国对小萱有不当的性要求及家暴,导致小萱无法忍受的地步,经安排双方接受婚姻谘商后,阿国却未于最后言词辩论,仅在到庭时表示意见,小萱因此仍然坚持离婚,2人的婚姻实在已无法挽回。

法官审酌,双方既然已无正常夫妻间所应具备互信、互谅、互爱之情感基础,已难以期待继续经营和谐幸福的婚姻生活,也难认有维繫婚姻的意愿,婚姻已生破绽而无回復希望,有不能维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并可归责于阿国。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请求判决离婚,为有理由,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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