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管署、桃园地检署、保七总队刑警大队及桃园市环保局共同合作组成专案小组,查获不法业者承租桃园市新屋区及中坜区共3处厂房,长时间大量贮存及弃置废塑胶混合物约5549公吨,并已违法出口约5832公吨,全案已由桃园地检署依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行政刑罚规定侦结起诉,共起诉11人及查扣犯罪所得3亿9479万元。

该不肖业者于去年4月在基隆港、台中港进行2批货物报关出口,经财政部关务署通报环管署会同开柜查验,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废弃物输出许可,意图以塑胶原料名义将废塑胶混合物非法输出境外,所幸经由跨部会合作及时拦阻,未持续将废弃物非法输出境外。

环管署后续透过「事业废弃物清运机具即时追踪系统」,勾稽数万笔资料,锁定该公司所属车辆运输轨迹,并溯源查获桃园市新屋区及中坜区3处非法废弃物贮存场址,共堆置5549公吨废塑胶混合物,长期以「合法报关、非法夹带」模式将废弃物输出境外。

环保局长顏己喨指出,专案小组进一步溯源清查废弃物产源,查到涉案清除机构为赚取价差,发现多家清除机构未依规定将受委托清除废弃物送往合法处理厂,反而转交该业者非法输出境外,已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规行政刑罚,后续环境清理及復原成本预估高达将近2亿元。

环境部次长沈志修强调,专案小组已扣押相关证物,并冻结犯罪所得近4亿元,后续将要求业者负起废弃物清理责任,绝不容许业者将污染成本转嫁全民。全案非法输出废弃物部分,由环保局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38条规定告发处分,最高将裁罚1000万元以下罚锾;另非法清除及处理废弃物部分,桃园地检署已依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行政刑罚规定侦结起诉,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万元罚金。

环境部呼吁,民眾出租土地或厂房仓库要注意新的非法弃置废弃物犯罪型态,在追查非法弃置废弃物案件中,发现近年来不法业者租用土地或厂房仓库,在短期内快速弃置废弃物后,消失无踪,留下大量的废弃物,类案出租人可能面临需付出巨额的废弃物清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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