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检警查获不法业者承租桃园市新屋区及中坜区共3处厂房,长时间大量贮存及弃置废塑胶混合物高达5549公吨,并已违法出口5832公吨,桃园地方检察署已起诉11人,并查扣犯罪所得3亿9479万元。

环境部表示,环境部环境管理署与桃园地检署、内政部警政署保七总队刑事警察大队及桃园市政府环保局共同合作组成专案小组,发现2024年4月间,马○斯有限公司在基隆港、台中港进行2批货物报关出口,经查验,该公司未取得废弃物输出许可,意图以塑胶原料名义将废塑胶混合物非法输出境外,所幸经由跨部会合作及时拦阻,未持续将废弃物非法输出境外,影响我国形象及商誉。

环境部表示,专案小组后续透过系统勾稽数万笔资料,锁定马○斯有限公司所属车辆运输轨迹,并溯源查获桃园市新屋区及中坜区3处非法废弃物贮存场址,共堆置5549公吨废塑胶混合物,长期以「合法报关、非法夹带」模式将废弃物输出境外。

环境部表示,进一步溯源清查废弃物产源,发现多家清除机构未依规定将受委托清除废弃物送往合法处理厂,反而转交马○斯公司非法输出境外,已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规行政刑罚,桃园市政府环保局将依法要求涉案的业者提报废弃物清理计画书,负起废弃物清理的责任。

环境部次长沈志修指出,非法输出废弃物部分,由环保局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第38条规定告发处分,最高将裁罚1000万元以下罚锾;非法清除及处理废弃物部分,桃园地检署已依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行政刑罚规定侦结起诉,最高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1500万元罚金,呼吁业者勿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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