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鼓山区有不肖业者过去4年陆续在高雄市、屏东县、台南市承租厂房弃置大量有害事业废弃物,甚至被验出超标的重金属镉。环境部10日表示,粗估不法所得高达3868万3000元,桥头地检署已起诉该公司及涉案17人,并声请没收犯罪所得,负责人由法院裁准羁押禁见。

环境部环境管理署发现,高雄市益○环保有限公司自2020年至2024年期间陆续于高雄市、屏东县、台南市承租厂房堆置大量废塑胶混合物、废铁桶、废液、非有害废集尘灰或其混合物、金属冶炼炉渣、废铝渣等有害事业废弃物。

该公司还与其他领有废弃物清除许可的公司签订「再利用废弃物委托处理合约」,实际上都由未取得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的益○环保有限公司将废弃物堆置在承租厂房再加以弃置,

环管署表示,业者涉犯《废弃物清理法》及相关刑责,已报请桥头地检署指挥侦办,后续会同检警机关进场督察、搜索,桥头地检署已起诉该公司及涉案人,并声请没收犯罪所得,负责人由法院裁准羁押禁见。

环管署补充,任意弃置有害事业废弃物,或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提供土地堆置、回填废弃物,或未领有废弃物清除处理许可文件,从事废弃物贮存、清除处理,涉犯《废弃物清理法》第46条第1款、第3款及第4款刑责规定,依法得处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

环管署提醒,不肖业者常以「假承租、真弃置」的手法,以高额租金为诱因,短期租用场地后迅速非法弃置大量废弃物,最后业者人去楼空,导致地主将面临支付高额清理费用,得不偿失,未来将持续与检警机关及地方政府密切合作,严厉打击环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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