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议会法规委员会16日审查市府法案,市府警察局提出修正「交通义勇警察协勤派遣与管理办法」第6条,将提高民间申请义交协勤钟点费为300至350元,议员认同样是申请义交,为何公部门申请维持原价,民间就比较贵,建议删除规范公部门的第7条,让公私一併适用相同价格。
警察局副局长卢廷彰指出,依「交通义勇警察协勤派遣与管理办法」进行第6条修正,针对民间申请义交协勤派遣费用,将由现行3时段调为2时段,且钟点费调整为上午6时至晚上10时,每人每小时300元;下午10时至翌日上午6时,每人每小时350元,以符合整体社会经济状况及服务品质。
市议员江肇国及黄守达认为,民间申请义交费用调涨,为何公务机关聘请义交却无调涨,举例说,同一时间同一路段,公私申请不同价,应该要一视同仁。卢廷彰回应,公部门规范在第7条。
市议员李中则表示,只有义交有提高钟点费,义警、民防为何不一併纳入?卢廷彰表示,因义警、民防备有装备及保险,目前希望先提高义交部分,改善后会再增取其余福利。
法规委员会主席黄馨慧最后裁示,删除第7条规定,民防跟义警一併检讨协勤费用,予以备查。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