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检署15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侦办发起民进党立委苏巧慧罢团领衔人谭镇耀、召集人王昱人,检方讯后声请收押禁见,新北地院裁定王昱人、谭镇耀各以20万元具保,均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6个月,检不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驳回确定。
高院指出,王昱人、谭镇耀涉犯个人资料保护法第41条、刑法第216条、第210条、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第98条之2等罪,犯罪固属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串证及灭证之虞;惟卷内有客观事证可供调查或鑑定,非必完全仰赖被告与共犯间一致供述始可厘清,以原裁定主文所示之具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等手段,应可替代羁押而确保侦查程序顺利进行,因认原裁定并无违误或不当。检察官抗告为无理由,故予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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