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卫生局郑姓女科长涉嫌以藏匿违规广告行政处文书等方式,从中收受贿赂,与厂商双方犯罪所得高达1314万2500元,新竹地院近日宣判,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名判处郑女有期徒刑16年,褫夺公权9年。目前郑女仍正常上班,新竹市卫生局则表示,倘获知刑事确定判决,将依规定启动相关人事处理程序。

郑女从2017年3月20日至2021年1月10日止,担任新竹市卫生局科长,负责承办及督导辖内食品、化粧品、药物等违规案件裁罚等业务。事件缘由为有13家业者刊登广告遭检举、共1190件违规,郑女本应依法裁处罚锾,但却让厂商变更登记地或移转管辖等方式,将违规案件移转到她辖下,并利用职权使厂商规避裁罚,并从中获得贿款。

郑女因熟悉新竹市政府公文发送流程,使369件裁罚案件违规厂商规避裁罚,另受理的其余750件违规广告案本应予以裁罚,郑女擅自违法决行,使违规厂商规避裁罚,并径予结案方式使厂商规避裁罚有71件。

郑女隐匿行政裁处书或径自结案公文后,竟私下交给张姓业者,推由张男以1件健康食品管理法违规案2万元、其余违规案1件1万元,向实际违规厂商索贿,总计受贿款项共计1314万2500元,郑女分得其中贿款442万元。

新竹地院近日判决出炉,郑女依贪污治罪条例公务员违背职务收受贿赂、刑法隐匿公务员职务上掌管之文书及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嫌遭判处有期徒刑16年,褫夺公权9年,犯罪所得新台币442万元没收。张男则依犯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嫌,判处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8年,犯罪所得892万2500元没收。

郑女遭起诉后仍照常上班,如今判决出炉,新竹市卫生局表示,有关前郑姓前科长因涉犯贪罪,经新竹地方法院裁定羁押解除后,暂予同意依《公务人员保障法》第10条规定申请復职。后续将持续关注该案进展,倘获知刑事确定判决,将依规定启动相关人事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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