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云林县的林姓男子,2024年10月6日凌晨吸食毒品后,从云林县斗六市毒驾上路,一路危险驾驶,闯红灯、逆向、左右偏行、擦撞分隔岛、电杆、撞击平交道护栏,甚至驶进他人住家车库,清晨5点多开到嘉义县新港乡时,将同向陈姓路人撞飞,见对方倒地不起,林男竟猛踩油门,加速辗过陈男后逃逸,嘉义地检署近日侦结,考量林男恶性重大,依杀人未遂罪嫌起诉。
检警调查,33岁林姓男子去年10月6日3时26分在某处施用第三级毒品恺他命后,从云林斗六市开车上路,沿途行经斗六市区道路及台78线,途中不断闯红灯、逆向、左右偏行,接连擦撞分隔岛、电杆、石墩,甚至撞击平交道护栏,还曾开进别人家车库,一路危险驾驶。
约凌晨5点左右,林男行经新港乡新中路,竟追撞走在前方的陈姓男子,陈男当场弹飞,撞击林男自小客挡风玻璃后滚落在地,此时林男虽一度停车、摇下车窗查看,明明听到附近摊商告知撞到人了,林男竟重踩油门加速向前,车辆左前、后车轮直接辗过被害人髋骨处,随后加速逃离现场。
惨遭2次撞击的被害人经送医救回一命,但骨盆骨折、双侧耻骨及右侧荐椎骨折、右大腿碾压血肿併持续皮下血肿、眩晕併左耳听力受损、贫血等伤害,伤势严重。
而林男逃回云林县四湖时,仍不断闯红灯、撞击电杆,甚至一度失控打滑,最后还找友人接应他到别的地方躲藏,甚至指示友人协助将肇事车辆送修,警方调阅监视器后,传唤林男到案说明,林男坦承毒驾。
检方认为,林男肇事后还请友人接应他躲藏,甚至请人将车辆开去修,显然知道自己有撞到人,另根据证人说法,林男肇事后,周围有多人围观,并呼叫他撞人,显见被告林男明知道撞到人,却又在短暂停留,加速衝撞、辗压被害人而离去,应可预见他的行为,可能会造成被害人因此死亡,加上林男未与陈男或家属达成和解,其所生危害、恶性及违反义务程度甚鉅,依杀人未遂等罪嫌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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