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预计7月再次排审「人工智慧基本法草案」,民进党立委张雅琳、林宜瑾26日偕民团举行记者会,呼吁草案将儿少保护纳入核心架构,明定遵循儿童最佳利益原则,要求业者落实风险评估,同时也希望能针对草案谨慎讨论各项状况,避免仓促立法,导致无可挽回的状况。
张雅琳、林宜瑾与台湾展翅协会、台湾放伴教育协会今天一起举行记者会。张雅琳表示,去年美国佛州一名母亲控告AI公司Character.AI,指控该平台旗下聊天机器人引诱其14岁儿子赛泽(Sewell Setzer)陷入「情感与性虐关系」.最终导致赛泽自杀身亡,这起震惊全球案件,凸显出AI技术对未成年人的潜在危害。
张雅琳指出,目前条文对于未成年人的风险评估与防护机制尚不完备,应以「儿少风险分级」为核心,建构完整的保护机制与配套措施,避免发生美国儿少使用AI造成的悲剧在台湾重演。
张雅琳认为,Al产品若涉及与未成年人互动,可能引发心理操控或资讯误导,便属于高度风险应用,政府应先行进行「儿少影响性评估」并设立分级标准,针对高风险应用制定预防、限制或禁止的规范。这不仅是国际趋势,如欧盟AI法案皆有相关设计,也是保障基本人权的立法底线。其次针对儿童可能使用的AI工具与服务,主管机关应建立「适龄使用指引」与「安全认证机制」,儿少保护不能只靠家长单打独斗,应将「儿少最佳利益原则」明订于法。
林宜瑾表示,人工智慧应及早落实各年龄层的教育,不管是使用教育、伦理教育等,有效地让心智未成熟的未成年人,认识到人工智慧该如何被正确的使用,是件相当重要的事情。而这不只是数位发展部的责任,相关教育单位都应该要有正确使用人工智慧的基本知能,并传达给孩子们。
台湾展翅协会秘书长陈逸玲表示,人工智慧虽为儿少带来学习与创新机会,却也衍生出深偽影像、诱拐聊天机器人、AI生成儿少性影像等风险,甚至在校园中出现儿少间以AI进行的数位加害行为,呼吁AI基本法草案将儿少保护纳入核心架构,明定遵循儿童最佳利益原则,要求业者落实风险评估、年龄适切及安全设计与分龄使用规范,并禁止AI被用于对儿少造成危害的行为。
台湾放伴教育协会理事长谢忠玮也呼吁,AI基本法应将数位公民素养纳入核心精神,并明确由教育体系负起教学责任,否则法律即便立了,现场仍难以启动转型,无法真正落实儿少保护的初衷。
发表意见
中时新闻网对留言系统使用者发布的文字、图片或檔案保有片面修改或移除的权利。当使用者使用本网站留言服务时,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了解,且同意配合下述规定:
违反上述规定者,中时新闻网有权删除留言,或者直接封锁帐号!请使用者在发言前,务必先阅读留言板规则,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