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小萱与丈夫阿国(均化名)于2016年结婚,婚后育有1名孩子,但是小萱却发现,阿国与女子欢欢(化名)透过交友软体认识,交往过程中多次发生性行为,甚至怀有身孕。小萱认为婚姻忠诚义务遭到严重破坏,不满欢欢所为,愤而提告求偿80万元精神慰抚金。
法院审理,小萱控诉,阿国在2023年底,透过交友软体结识欢欢,两人随即展开不伦恋情。起初,阿国谎称已离婚,让欢欢误信阿国是单身。但后来阿国到欢欢任职的汽车租赁公司应徵时,公司主管直接点破阿国已婚的事实。欢欢向阿国确认后,也得知真相。
即便如此,欢欢仍选择继续与阿国往来,甚至因不愿分手,而以激烈言语逼迫阿国留下。阿国证称,与欢欢交往期间每月都有性行为,后来欢欢更因怀孕前往妇产科就诊。最终,他只好坦承外遇,小萱随也要求他辞职、断绝与欢欢的联繫,婚外情才正式画下句点。
欢欢则是辩称,她是受骗的一方,强调她后来才意识到,阿国仍有婚姻。她指出,阿国一开始假装单身,导致她误陷三角关系,并主张配偶权并非法律明文保障的权利,小萱的诉讼毫无依据。
法官调阅录音对话及证人证词后,认定欢欢早就清楚知情阿国是已婚,但却仍维持亲密关系,甚至发生性行为而怀孕。法官认为,婚姻忠诚义务不容第三者介入,欢欢的行为已超越社会可容忍范围,对小萱造成精神重大痛苦。
法官考量,婚姻制度不仅是私人情感,更攸关社会秩序与家庭稳定。一旦第三者明知对方已婚仍介入,便会动摇夫妻间的信赖基础,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与幸福。因此小萱的诉求合理,欢欢必须为其行为付出代价。日前依法,欢欢应赔偿35万元精神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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