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商标权获准,公路局将订定授权办法与使用规范,以确保公共性不被削弱、名称不被任意侵用。(蔡明亘摄)
若商标权获准,公路局将订定授权办法与使用规范,以确保公共性不被削弱、名称不被任意侵用。(蔡明亘摄)

交通部公路局向经济部智慧财产局申请「淡江大桥」商标引发关注。公路局说明,商标申请是基于品牌建立、公益保护与公共设施行销推广的需要,目的在防堵「商标蟑螂」恶意抢注,确保地标名称不遭滥用,避免国家重大建设成为特定民间谋利的工具,并不是要限制一般民眾或其他行政单位使用。

公路局表示,淡江大桥是国家重大交通建设及国际性地标,更是淡水、八里地区的共同骄傲与荣耀,名称具高度公共性与辨识度。若未及早事先申请,恐遭其他特定民间厂商或人士抢先登记,未来甚至出现「官方地标必须向私人购买商标权」的恶意盈利情况。

为确保桥名正当使用、维护淡江大桥公共设施公用的官方形象与公共利益,公路局方于今年2月20日申请「淡江大桥」及「Danjiang Bridge」文字商标,并于4月30日申请图示商标,目前正由主管机关审查中。

公路局进一步表示,国内外均有类似案例,旧金山「金门大桥」(Golden Gate Bridge)有商标注册;台湾方面,新北市政府渔业及渔港事业管理处于2014年完成「万里蟹」商标注册,目的即在于确保业者在推广与使用上不受限制。

连江县政府则于2017年注册「马祖蓝眼泪」商标,背景是当时出现民间业者申请「蓝眼泪」商标并传出欲转售的情况,引发地方社会关注与抗议,县府因此进行防御性注册,以避免未来观光推广受制于私人权利。

公路局说,这些案例凸显,「恶意盈利」的核心在于利用公共名词或知名地标,以商标垄断阻止合理使用,并藉此收取权利金或授权费。

针对部分民眾担忧是否会影响蛋糕、车轮饼、T恤等日常商品的使用,公路局澄清,商标申请并非为限制人民表达或创意,而是针对「商业用途」进行规范。对于非营利性、城市推广或公益用途,都会授权使用,不会影响一般合理使用。

若商标权获准,公路局将订定授权办法与使用规范,以确保公共性不被削弱、名称不被任意侵用。同时,依《商标法》第48条规定,任何机关或团体均可依法提出异议,公路局均会充分尊重并配合审议程序。

公路局强调,淡江大桥今年甫入选为CNN全球11大重要建筑,未来将成为台湾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地标之一。商标申请是基于品牌建立、公益保护与公共设施行销推广,避免出现「官方还要付钱给私人」的恶意盈利状况。未来如新北市政府或其他机关基于业务、公益或城市行销需要,公路局都会配合协助提供授权,共同提升新北市城市形象与公共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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