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连续发生多起因医美导致死亡的重大事件,卫福部部长石崇良今天宣布,最快今年年底起,未来执行医美时,将分级、分风险加强管理,未来要执行针剂、雷射两类较低风险的医师,须完成2年PGY训练、若要执行手术的医师,须是「大外科」医师。由于国内一直有「直美现象」,也就是各科医学系毕业后还未完成训练,就去当医美诊所,此举等于宣示,将消灭「直美」。

医美行为大致可分针剂、光电雷射、手术三大类,现行法规没有限制哪些科别医师才能来当医美手术医师,也就是说任何科别的医师,都能站在手术台前,单独为民眾执行医美手术。也因此导致近年台湾医美重大事件频传,除了去年底医美麻醉「牛奶针」事件,导致一名49岁邱姓女子抢救不及宣告死亡,日前北部一名50岁男性为了做「阴茎增大手术」,竟不幸死亡。

卫福部部长石崇良(郑郁蓁摄)
卫福部部长石崇良(郑郁蓁摄)

为了打击医美乱象,卫福部部长石崇良拿出魄力,今天(21日)宣布,将修改特管办法,分三阶段强化管理。首先是针对执行医美的医师资格认定,未来执行较低风险的针剂、雷射两类,例如玻尿酸注射、雷射除斑,虽属低风险,但仍具侵入性,曾出现失明等严重案例。未来规定执行医师必须完成两年PGY(毕业后一般医学训练),才能操作。

其次是具有侵入性的手术,如隆乳、削骨等将限定「大外科」医师,也就是取得外科专科训练与证书的医师才能执行,确保手术能力。

若是超高风险手术,包括大范围拉皮、抽脂达到一定的量以上,除外科资格外,还必须是特定专科或次专科医师,如整形外科、头颈部专科等才能操作。

新制上路后,因不会溯及既往,若诊所医师不符合新资格,必须通过医策会的医美品质认证,才能继续营业。发生重大医疗事故时,地方卫生局须依《医疗法》第26条进行调查,限期要求改善,并强制诊所每四年接受一次评鑑。

此外,若医师违反医疗法,经卫生局调查,处分停业、废止执业执照超过3个月,或5年内累积3个月以上,医师诊所、姓名等资讯将公开揭露于平台,且讯息公布跟着「医生证号」走,不怕医师改名,让民眾选择时更透明。

石崇良更强调,健保不再「埋单」,他表示,医美并非必要医疗行为,过去因为发生医美疏失造成需要进一步医疗时,都是健保负担,未来若因医美造成医疗费用,健保将依《健保法》第95条启动代位求偿,避免全民健保资源被滥用。

前台大医院院长吴明贤曾忧心,近年连台大医学院毕业学生都出现「直美」现象,也就是医学系学生一毕业,未经2年的PGY训练,就直接到医美诊所,而忧心未来台湾医疗将面临「看得到病却救不了命」。

石崇良直言,这次改革目标就是「消灭直美」,让医师在完整训练后再投入医美,不要再出现刚毕业就进场的情况,「连续出现多起死亡案例,证明改革已刻不容缓」,他表示,希望透过分级管理、资讯公开与品质把关,保障民眾安全。

由于特管法属于法规命令需预告「60天」,石崇良表示,目标最快「年底」公告实施,经2个月预告与意见整理后,有望明年初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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