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与管教之间,若失去信任,收养关系恐怕也难以延续。男子阿国与妻子小萱(均化名),在2016年收养了姊姊过世后留下的两名子女,分别是欢欢与阿华(均化名)。原本寄望能给孩子一个完整家庭,却因管教衝突频繁,亲子关系日渐破裂。法院认定双方已无法维繫亲子情感,裁准终止收养关系。

判决书指出,欢欢与阿华的父母早逝,阿国与小萱基于亲情,于2016年共同收养侄女、侄子。起初,两人希望藉此协助有困难的亲友,并为孩子提供安稳成长的环境。不过,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家庭气氛却越来越紧绷。

根据社会福利机构与心理师调查,两名孩子对收养父母的管教方式多有不满,甚至以「恶魔」、「丑八怪」等言语辱骂,还曾破坏家中物品。小萱自述自己过去担任小学老师,认为管教方式并无不妥,却反而引发孩子反弹。长期下来,她身心俱疲,坦言已无力继续照顾。

而社工调查报告也揭露,孩子与收养家庭之间的亲子衝突,早在2023年8月便已恶化,当时社政单位基于保护需要,将孩子进行紧急安置,随后更延长安置至今,双方早已形同分离。

访视报告进一步指出,阿华认为小萱的管教过于严厉,甚至提及曾被处罚抄课文,或遭阿国体罚、关禁闭。孩子坦言在这样的环境下缺乏安全感,长期恐影响情绪调节与未来人际发展。心理师也评估,若持续维持收养关系,恐不利孩子的心理健康与成长。

法官考量,双方虽在法律上具有拟制亲子关系,却无实际的情感连结。孩子们直言希望结束这段关系,阿国与小萱也表示,「无心再行收养」,双方已缺乏维繫亲子关系的意愿与动力。法官认为,收养目的已经落空,继续维持仅会徒增衝突,显然不符孩子的最佳利益。

法官审酌,依《民法》第1081条第1项第4款规定,若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存在「重大事由难以维持收养关系」,法院得裁定终止。日前依法宣判,裁准阿国与小萱的声请,结束这段长达8年的收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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