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广西省全州县镇公所杨姓职员于2022年4月某天,在岳父母家吃中餐时被鱼刺卡喉,下午上班后不适就医,最终抢救无效身亡。事后,家属申请工伤认定,一、二审均获得法院支持。不过,广西高院再审后,裁定撤销原判,认定杨男死亡与工作无直接关联,不属工伤。
综合陆媒报导,事件发生于2022年4月24日。杨男当天中午随妻子回岳父母家用餐,进食草鱼时被鱼刺卡喉,随后自行处理。下午上班后,他感觉喉咙不适,前往镇上诊所就医,医师建议转院治疗。当日下午4时许,杨男在妻子陪同下抵达医院,不料病情急速恶化,经抢救于晚上7时15分不治。
司法鑑定指出,杨男死因为鱼刺刺伤咽喉引发急性喉头水肿、出血及炎症,最终导致窒息死亡。鑑定报告进一步指出,死者因自行处理不当,加上喉部特殊位置、糖尿病病史及精神紧张等因素,造成病情恶化,终致喉头肿胀阻塞气道。
事后,杨男妻子向全州县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认为其死亡发生于工作日应属「视同工伤」。然而,人社局调查后认为,死亡原因与工作无直接关联,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经家属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与二审法院均判人社部门败诉,要求重新认定;人社部门遂申请再审。
广西高院审理后指出,杨男受伤及死亡发生在私人用餐期间,并非因履行职务或工作行为导致,与工作无因果关系,故不属工伤。最终,高院撤销前两级判决,维持人社部门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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